從思辨實在論到內在性重探:非哲學的新論述

方柏人  (淡江大學英文學系博士班文學組) 

近年來的人文思潮在討論物質論述時,除了新唯物主義的浪潮之外,另一主要的新論述還包括2007年在倫敦大學金匠學院(Goldsmiths College, University of London),由布雷席耶(Ray Brassier)、葛蘭特(Iain Hamilton Grant)、哈曼(Graham Harman)與梅亞蘇(Quentin Meillassoux)共同所發表的哲學研討會,稱為「思辨實在論」(Speculative Realism)(Harman 55)。而這場的發表論文由獨立的哲學期刊Collapse所收錄。其中梅亞蘇的《有限之後》(After Finitude)的法文原文出版於2006年,在尚未正式翻譯為英文時,便迅速累積英語世界的重要讀者。而相隔一年後,由布雷席耶所命名的思辨實在論研討會(Harman 79),綜合四位各自的唯物與實在論觀點,他們共同所認可的敵對目標論述,也就是梅亞蘇所提出的:「共構主義」(correlationism)。

本短文之所以區別思辨實在論於新唯物主義,是建立在前者對於「共構主義」的不同詮釋,與後者所受德勒茲概念的影響,給予不同的出發點。顯著的新唯物主義論者如布雷多蒂(Rosi Braidotti)、迪藍達(Manuel DeLanda)與班奈特(Jane Bennet)皆立論於德勒茲概念的不同層面。總的來說,這兩種思潮皆可視為處理人類中心論(anthropocentricism)的困境,而預期跳出人類思考與感官的框架限制,臆測絕對的知識、物件的本體論,與概念創造的可能性。但思辨實在論的立場,強調從共構主義出發,即思考與物質之間侷限的主客體共構情境,並非拒絕或辯證其限制,而是認可與基進化共構主義,不論是建立於共構主義式的物質論或觀念論傾向(哈曼與梅亞蘇的區別)(Harman 133)。

共構主義基本上可以作為康德對於人類知識的註解,認為如此藉由主客體共構下的知識,是無法完整掌握物的實體(noumenon)概念,而當代新唯物論或實在論的一種主要分派的探討(某些程度上可稱為後康德式的),是再次反思如何接近物自身(thing-in-itself)的概念,廣義的來說,此為臆測或思辨的實在(the Real)。這種探索「物自身」的概念,同時也使得德勒茲以降的新唯物主義也逃脫不了此論述的進程,在《差異與重複》(Difference and Repetition)一書中,當德勒茲談到思想的圖像(image of thought)之時,便試圖脫離常理概念的掌控而思考差異自身(difference in itself)(144),這樣的自身(in-itself)思考,對德勒茲來說是內在性的探索,差異概念或思考的驅動因,也是德勒茲式先驗的(transcendental)概念。然而康德認為「物自身」不可思的看法,現今已轉變為物質與思考本質的可思或可傳達的(effable)境況,甚至是自身因(causa sui)的探索。

        德勒茲的哲學便是自身因的探索,從內在性平台(plane of immanence)、無器官身體(body without organs)到機械式組配(machinic assemblage),皆可視為物自身的註解:本體、臆測與衍生。而物件導向哲學(object-oriented philosophy)與思辨實在論,皆遙望物件與實在,從思考與物件的共構侷限出發。粗略地總結上述,我們得到兩個方向:共構與內在性,即為人類知識與現象成因。

拉虎樂的非哲學

        讓我們再次回到思辨唯物論的研討會,梅亞蘇在他的發表中,他花了相當多了篇幅捍衛自己的論點,起因為布雷席耶的《解放虛無》(Nihil Unbound)一書中,援引法國哲學家拉虎樂(François Laruelle)的非哲學論點來反擊梅亞蘇的基進共構主義。梅亞蘇在文中反駁拉虎樂的實在概念,認為他攻擊「哲學決定」(Philosophical Decision)的概念,是依舊落於共構主義架構當中,卻毫不自知(Meillassoux 418)。但梅亞蘇所不知道的是,他尚未清楚了解拉虎樂的非哲學演繹。而如同梅亞蘇理解的,在共構主義與哲學決定之間的確是存在相似之處,但對於實在的認識、根基內在性(radical immanence)的決定與「太一」(the One)的確認是梅亞蘇所尚未能理解拉虎樂的非哲學論述。

        而就內在性層面來看,德勒茲與瓜達里在《何謂哲學?》(What is Philosophy?)一書中,當他們在闡釋內在性平台的概念時,提出了「全一」(the One-All)的概念,以轉化新柏拉圖主義的自成因思考,綜合他們的抽象機器(abstract machine)概念,意圖在概念形成的自成因上找到衍生的抽象合成器。有趣的地方是,德勒茲與瓜達里在談論哲學需要前哲學的(prephilosophical)內在境況時,指出非哲學的(nonphilosophical)思考卻是更能直指哲學核心的部分(Deleuze and Guattari 41)。在這段論述的註解上,他們讚揚拉虎樂正在著手最有意思的當代哲學研究之一。然而相當具有問題的地方是,他們認為拉虎樂的非哲學(Non-philosophy)也是史賓諾沙式的「全一」(the One-All),殊不知拉虎樂的「太一」(the One)的立場,卻是與他們相當不同,甚至所謂史賓諾沙或德勒茲的內在性哲學,都是拉虎樂所批判的對象。「全一」或「太一」的概念,基本上都是借用新柏拉圖主義的框架,去思考關於自成因的探索,但卻不將這種萬物成因落於超驗的(transcendent)層次,也就是神的概念。對德勒茲來說,這種內在性層次思考,是關於概念的自成因,而對拉虎樂來說,內在性就是實存經驗(lived experience)的同一性,也就是經驗自身與其背後的臆測本源成因,而這樣的探索就是認可一種不受概念所操控的實在(the Real)。

內在性(immanence)與超越性(transcendence)一直以來為哲學的古典議題,而拜德勒茲與史賓諾沙的學者之賜,當代哲學重新思考這種自成因的概念。這言外之意的是,過去的論述,一如康德式的共構主義拒絕承認人類有能力去思考物自身。內在性與物自身的相似處在於,兩者皆為主客體共構情境底下的現象本源。而重新思考這樣的內在性本源,在哲學層面上可被稱為實在論(realism),但一直以來如此追溯不可知的成因或整體的面貌,被認為是徒勞無功的,而就這方面來看,這些思辨式的(speculative)概念,在某一程度上是相當邊緣化的,許多學者避而遠之。拉虎樂的非哲學在當代歐陸哲學便是如此邊緣化的角色,強調哲學必需回歸實在,從太一開始思考(thinking [from] the One)(Principles 26),並非挪用太一或實在而呈現為差異(difference)、存有(being)或他者(the Other)。非哲學思辨或臆測其內在性,所以當拉虎樂講述其非哲學時,通常會使用術語如太一、實在、太一入元(the One-in-One)、視野入元(vision-in-One)等對初次接觸非哲學的讀者來說相當不好進入的語言。

總合來看,拉虎樂的哲學系統可粗略的分為五種階段,他一共著作二十餘本立基於非哲學脈絡的專書。從早期的哲學的歷史爬梳與解構哲學,到發展懸置哲學決定與科學公理式的工具法,接著更進一步專注於討論人類境況與其根基的內在主體性,最後歸於非哲學式種屬(the generic)研究(Smith 28-30)。其中,拉虎樂的論述範圍,也涵蓋馬克思主義、神學、美學、精神分析與量子理論的討論與應用。近年來關於拉虎樂非哲學的應用,陸續由多位學者專書討論,例如歐梅拉卡John Ó Maoilearca的《眾思平等:拉虎樂與非人哲學》(All Thoughts Are Equal: Laruelle and Nonhuman Philosophy),關於動物在哲學與影像表象層次的探討;蓋洛威(Alexander R. Galloway)的《拉虎樂:反數位》(Laruelle: Against Digital)則藉由非哲學的先驗演繹,重新思考數位性、溝通與介面;史密斯(Anthony Paul Smith)的《自然的非哲學理論》(A Non-Philosophical Theory of Nature),提供結合自然與神學之間的非哲學式思考。

        那麼,所謂的「非」哲學,是否定哲學或反對哲學的思考嗎?以拉虎樂的非哲學觀點,「非」一詞的使用,並非是否定性的,而就「非」哲學的使用來說,「非」為反思,一種新的思考方式(a manner of thinking),對根基內在性的思考(Smith, 26),至甚至是一種先驗科學式的工具法(Laruelle, Principles 11)。對於拉虎樂的非哲學發現,可以簡述分作三種部分:1) 太一或實在的本質是根基內在性,是屏除既有性的既有態(Given-without-givenness),是決定超越性(概念、象徵)或屏除超越性的內在同一性(identity);2) 太一的因果性是單邊性(unilateriality),亦即思想概念是被太一或實在所決定,而非相互共構(reciprocal correlation)的模式,此模式可稱為最終事例判定(determination-in-the-last-instance),同時也是思想力(the force-[of]-thought);3)就此可以歸類兩種思考模式,一種是入元(in-One)式的思考,無法判定的決定(undecidable decision),另一種則為一般哲學式的哲學決定(Principles, 20)(Dictionary, 166)。

        拉虎樂稱非哲學為第一科學(first science),他試圖結合科學的思考方式,簡單的來說是用嚴謹公理式的方法,有如胡塞爾式的先驗科學(transcendental science),而將哲學視為研究的材料,檢視哲學的有效性(sufficiency),並且確立太一或實在為實存經驗(lived experience),而非超驗式的本源思考,進一來說是藉由先驗思考的方式,一種拉虎樂式的先驗演繹法(transcendental deduction),檢視哲學決定與思考實在。

對拉虎樂來說,太一是沒有主客體之分的,人是太一,物也是太一,但都是以最終事例的方式(in-the-last-instance)顯現,自身(in-itself)的思考轉化為入元(in-One)的方式,然而也是必須建立於此種先驗思考的方式,才能更審視哲學決定如何滲透於科技、美學與倫理學之中,而重新改寫(單邊的)可能性與其烏托邦,以及將真正的民主帶入思考當中,一如拉虎樂所說的:「民主的概念不僅僅是政治的與如此哲學的,而是可能應用於思考自身與所有他的既有對象——不是理論上的民主,而是理論自身的民主——能夠讓哲學自相矛盾情境底下的經驗、藝術、倫理學、科技、神秘主義、科學等,給予一種新的解決方式」(Principles, 49)。

引用書目

Deleuze, Gilles, and Félix Guattari. What is Philosoph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4. Print.

Deleuze, Gilles. Difference and Repetition.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4. Print.

Harman, Graham. Quentin Meillassoux: Philosophy in the Making. Edinburgh United Kingdom: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2011. Print.

Laruelle, François. Principles of Non-Philosophy. New York: Bloomsbury, 2013. Print.

—. Dictionary of Non-Philosophy. Minneapolis, MN: Univocal, 2013. Print.

Meillassoux, Quentin. “Presentation by Quentin Meillassoux.” Collapse: Unknown Deleuze / Speculative Realism Volume III. Ed. Robin Mackay. Falmouth, UK: Urbanomic, 2007. Print.

Smith, Anthony Paul. “Thinking from the One: Science and the Ancient Philosophical Figure of the One.” Laruelle and Non-Philosophy. Eds. John Mullarkey and Anthony Paul Smith. Edinburgh: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2012. Print.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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