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見」而非「賤看」動物?

如何「看見」而非「賤看」動物?

新書介紹

書名:以動物為鏡——12堂人與動物關係的生命思辨課 (Animals as Mirrors)

作者:黃宗慧
 

王怡惠(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博士生)

每逢年年的12月31日,人們總殷殷期盼、滿懷興奮之情迎接新年的到來。但,這樣的場景,當我們把時光之軸倒回1999年的最後一夜,卻不盡相同。當然,尋常百姓還是照常度日,可是當時,不知道有多少人或是科學家們正戒慎恐懼,深怕被千禧「蟲」一咬,所有的電腦資訊系統會為之癱瘓,並造成人類文明倒退的險境——這就是在西元2000年之際,令許多人惴惴不安的「千禧年危機」。事實上,「千禧蟲」並非真正的「蟲」,只是一種令當時人類棘手的電腦病毒罷了;但,病毒被比喻成了「蟲」,甚至是害蟲,是否意味著,在人類中心主義下(anthropocentrism),凡是「不順」人者,就容易被貶低為「動物」,甚至被置於生物鏈中較低的那一個位階呢?又或者更進一步來說,自古至今,人類是以什麼樣的心態和角度看待動物的呢?還有,人類和動物的關係一直以來到底是以什麼樣的面貌呈現的?

        對於這些問題,其實無論古今中外,在哲學上、倫理關懷上,皆有先賢拋出類似的提問和答案。在中國戰國時期,惠施說:「子非魚;焉知魚之樂?」德國哲學家叔本華 (Arthur Schopenhauer)則說過:「對待動物殘忍的人;對待人也必不會仁慈。」另外,印度聖雄甘地(Mahatma Gandhi)則把人與動物的關係等量為品德,他曾說:「一個國家的道德是否偉大,可以從其對動物的態度看出。」綜合以上的言論及呼籲,我們不難發現,人和動物的關係方程式,從來就不只存在於人或者是動物單方面的層次,而是建立在兩方互動下的結果。問題是,在科學或生物觀點上,因為人類具有語言系統,所以的確是屬於較高階的動物(生物)的那方。在這樣的前提下,人類和動物的交流和結果,其實一直停留在人類自說自話及一言堂的模式。因此,黃宗慧教授這本書《以動物為鏡——12堂人與動物關係的生命思辨課》,無庸置疑地提供了我們一扇窗去設身處地了解動物的處境。正如她所言,這是一本「為動物而寫的文字」(頁12),而且,她也希冀藉由此書,讓身為讀者的我們,「可能具有傾聽動物心語的能力」(頁38)。

        綜觀本書,導論以外,一共分為三章。除了第二章:「是想像,還是真實?論動物影像再現」,是由流行文化中的卡通(米老鼠)、迪士尼動畫(《動物方程式》與《海底總動員》)、以及電影《馬達加斯加》取之討論外;其餘的篇章皆是由細讀及詮釋文學文本,去梳理人和動物的倫理議題。從歐威爾、卡夫卡、沃克、毛利作家葛雷斯、海明威、日本作家朱川湊人、愛倫坡、孟若、史坦貝克、乃至老少咸宜的《愛麗絲夢遊仙境與鏡中奇緣》,黃宗慧不僅如她自我期許般的「擦亮一面動物鏡子」(頁18),更進一步的,也拂拭了人心中的那面鏡,引領讀者用「一種能更誠實地面對自我的態度」(頁42),去思辨人與動物的關係、去看待動物保育的議題、去思索身為「人」的我們,能盡什麼棉薄之力;又或只是思想上的開啟——能為動物做些什麼?

        當然,黃宗慧長年身處在第一線從事動保運動,除了在文中細細闡述在這條路途上所遭遇的困境;包含反動保者、又或是認為動保就是等同於素食主義的理論和主張,她也一一提出辯白。正如前段所言,作者認為「誠實面對自我」是必要的,在這個論述之下,本書並未採取唱高調的方式——站在道德超然的位置倡議著動保的重要;反之,作者說了很多內心的實話、呈現了許多社會現實;例如:自己亦無法食全素、看到可愛動物還是會較一般動物(甚至於醜陋動物、或昆蟲….等),更心生憐憫及喜愛。這般坦蕩蕩的態度更讓讀者對本書相較於一般被視為諱莫如深的學術叢書,縮短了距離感。在我看來,作者在本書中所做的,是不諱言地赤裸裸的展示身為人類的我們,在面對它者,面對動物時,所有可能的心態甚至是醜陋的人性面。因為,唯有這樣的自覺,我們才有可能真正「打破人與動物界線、與動物共生共存…」(頁38)。

        人與動物的分野,真的是涇渭之明嗎?如果依照精神分析大師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悲觀的看法,人類也只是用文明壓抑住「獸性」罷了;人與動物的關係其實遠比我們想像的都還近。在本書一開始的導論中,藉由詮釋歐威爾的《絞刑》,黃宗慧引領我們去深思:「笛卡爾所謂的,唯有人類才有靈魂的主張?」及「海德格所說的,只有人才會思考死亡為何物的看法?」這兩個大哉問 (頁21)。我們不妨反思,真的只有人類才會害怕死亡,擔憂肉身毀滅,動物都不會思考嗎?其實若我們親眼見證過農家宰殺豬、雞的過程,不難發現,當豬發現死期將至,眼淚會撲簌簌地掉,而雞也會發出掙扎般的嘶吼與悲鳴;這樣看來,其實生命是擁有「共通性」的:「他們就是我們,『異己』和自己一樣,是生命」(頁22)。其次,在對葛雷斯《蝴蝶》的詮釋中,作者點出了一直以來動保運動被批評:「動保人率獸食人」的爭議。黃宗慧提醒大家「『要保護動物還是要捍衛人必然只能二選一』這樣的預設本身,極可能是有問題的。」(頁61)。的確,難道保護動物就必然犧牲掉保護人的權益嗎?難道,在自然的世界中,動物和人就是二元對立的,這樣一直處在競逐的關係中嗎?在這樣的邏輯下,難道有飼養動物的人,是在傷害自我嗎?其實,正如作者所言,我們不必窄化動保的概念,因為「動保可以是一種觀念的實踐,一種對待動物的態度…」(頁64)。

因此,為了打破以及去除這樣人與動物二元性的思考,黃宗慧在海明威的《雨中的貓》、朱川湊人的《光球貓》乃至於本書的高潮篇章——第三章:「邊緣的人遇上命賤的獸」,試圖提出人和動物其實是可以「共生」、共存、共伴(動物作為同伴動物而非「寵物」)、共感 (empathy)、「相互回饋」、「相互的『成全』」的論述(頁67,頁81)。對於人類中心論者而言,人類由於有語言系統,所以和動物並非處在同一個天秤上。他們認為動物倚賴直覺,而人則倚賴頭腦與理性思考的運作;但是,在這個觀點下,黃宗慧卻提出了反向思考,為我們另闢蹊徑。如果動物確實以追求感官滿足為優先,難道人類跟動物不可能「共感」嗎?因為,就算是人與人間有語言可以溝通,人們還是時常各說各話、無法同情共感的瞭解它者的苦痛而彼此感到疏離。黃宗慧在此試圖由動物的視角反想人的處境,而非一味從人的立場去看待動物,這樣一來,或許我們和動物在情感上是可以同理的。此外,在更深的層次上,作者提出「弱弱結盟」的可能(頁206)。藉由分析沃克的《我是藍》以及孟若的《男孩與女孩》,黃宗慧倡議動物與族裔、性別弱勢連結的可能性。的確,在以人文以及倫理關懷為本的社會中,我們可以做的,不只是打破所有垂直面、二元性的對立,更可以進一步思考水平面(弱勢面)的連結來抵抗、削弱權威的中心。

哲學家和社會理論家布萊恩.馬蘇米(Brian Massumi)在《動物在政治上教我們些甚麼》(What Animals Teach Us About Politics)一書中將人預設為「動物」,透過分析動物學、動物思想和人類的差異,去反思人和動物在哲學上、倫理上的關係。如果說,馬蘇米是傾向用科學的視角去爬梳人和動物相似或距離性的議題;那麼,黃宗慧教授的《以動物為鏡——12堂人與動物關係的生命思辨課》(Animals as Mirrors)就是站在人文的角度,以分析文學和流行文化中的動物,讓我們「看見」而非「賤看」動物。

那,讀完這本書,身為圓頂方踵的我們,透過一面面的動物鏡子,我們重新看見了什麼呢?
 

參考資料

黃宗慧,《以動物為鏡——12堂與動物關係的生命思辨課》(台北:啟動文化,2018)

Massumi, Brian. What Animals Teach Us About Politics. Durham: Duke UP, 2014. 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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