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威尼斯商人》中的經濟交換:「發大財」的危機

談《威尼斯商人》中的經濟交換:「發大財」的危機

黃耀弘(佛光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助理教授) 

台灣一直以來,政治人物往往將拚經濟、發大財放第一位,但過度強調經濟交換套利發財的同時,其實很有可能將人、國民、國家尊嚴、人民未來等等元素轉化成經濟交換的一部分,進而忽略並犧牲。最近又有政治人物將拚經濟、發大財等議題擺在政見之首。為此,筆者透過莎士比亞的《威尼斯商人》(The Merchant of Venice),來討論身為一位理性商人只問利潤、發大財所可能帶來的災難性結果。在這部劇中莎士比亞探討以「禮物交換」為主題,學界已有眾多討論批評,研究範圍不外乎「禮物交換」以及「禮物饋贈關係」的經濟交換。透過此部作品,莎士比亞提供給我們當代人反思經濟交換的得失關係,不但讓我們看到一味的追求金錢與交換利益所可能產生的災難,也讓我們看到個人生命與福祉如何被經濟交換系統犧牲,造成無法抹滅的災難。而這種把發大財當一切,其他事物擺一邊的極端思考所帶出來的災難,正是我們今天在媒體美化的假象底下所看不到的危機。

劇中始於兩位男主角安東尼奧(Antonio)與巴賽尼奧(Bassanio) 之間的「禮物交換」與「男同性情誼」(male homo-social desire)[1] 之上;基於男性朋友間的情誼,商人安東尼奧為了幫助因奢華而耗盡家產的貴族巴賽尼奧,以娶得最有錢又最漂亮的美女鮑細霞(Portia),他自願盡一己之力,替巴賽尼奧借得求婚費用,但因安東尼奧自己恰好把錢都投資於商業經營當中,所以只好向放高利貸的商人夏洛克(Shylock)借款;但是猶太商人夏洛克一想到安東尼奧常罵他小氣壞心眼,便心存報復,所以他雖然答應借款,可是卻立下一只約定,規定安東尼奧,還不出錢來的話,就要割他身上的一磅肉!安東尼奧答應了,並把錢借給了巴賽尼奧,沒想到在巴賽尼奧順利娶得美嬌娘後,竟傳出安東尼奧的商船沉了的消息!如此一來,安東尼奧便無法還出三千個金幣,勢必面臨被割肉的危機;最後由美嬌娘鮑細霞想出妙計,女扮男裝成法庭博士,嚴懲壞心眼的猶太商人夏洛克,替巴賽尼奧及安東尼奧這對肝膽相照的朋友,解除被割肉的危難,她也藉由安東尼奧及巴賽尼奧之間的男性情誼,贏得兩位男主角的一致效忠,因而鞏固了自己的婚姻。

研究禮物系統領域貢獻甚巨的學者法國社會學家馬歇•牟斯(Marcel Mauss) 在《禮物:舊社會中交換的形式與功能》(The Gift: Forms and Functions of Exchange in Archaic Societies)一書中揭示「禮物經濟」(economy of gift)的底層意涵;他探討「全面報稱體系」(system of total prestation)(Mauss 3),說明三種義務構成「禮物經濟」儀式的本質:「贈與」、「接受」以及「回饋」(to give, to receive, and to reciprocate)(37-41),並指出對參與社會互動者而言,必須符合這三項義務,否則將會造成嚴重後果;而《威尼斯商人》即是一部以「贈與」、「接受」及「回饋」為主軸的禮物交換,宰制著巴賽尼奧的命運、安東尼奧的婚姻、夏洛克的財富以及鮑細霞的婚姻。在《死亡的禮物》(The Gift of Death)中,德希達 (Derrida)認為「死亡」本身為全面性的不可取代(Derrida 44)。正因為「死亡」的不可取代與絕對的他者性,因此,只要任何一方死亡,那麼禮物將無法被贈與或回報,也因此終止了禮物交換的流動性。所以安東尼奧為巴賽尼奧所簽的割肉「死亡」合約,成為巴賽尼奧難以回報之厚禮。當安東尼奧愈是不清楚說明巴賽尼奧該如何償還他這份人情,巴賽尼奧就越覺得深深虧欠了他;因為安東尼奧只說明自己為了巴賽尼奧所冒的生命風險,卻把償還這回事,訴諸於隱晦不明的曖昧不清規則,不點破,也不明說。但是同時,他也將自己為巴賽尼奧所做的犧牲,當作一種含糊難以界定的「回禮」(counter gift),或者說是一種無形的籌碼,因此使巴賽尼奧更加深覺虧欠,難以償還,這使得巴賽尼奧在法庭上對著他的生死之交賭上自己所有身家與性命(中譯:134 Act IV, Scene I)。再者,當巴賽尼奧看著禮物餽贈者安東尼奧述說著自己是如何的一文不值,像是「羊群裡一頭不中用的病羊 . . . 最軟弱的果子」(中譯:134 Act IV, Scene I)。巴賽尼奧更加心有虧欠,他只能以自己的死亡及一切金錢回報安東尼奧,換取禮物餽贈者的全身而退。他著急地向法官說:「我願意替他當庭還清;照原數加倍也可以;要是這樣他還不滿足,那麼我願意簽署契約,還他十倍的數目,倘不能如約,他可以割我的手,砍我的頭,挖我的心」(中譯:140 Act IV, Scene I)。至此,我們可看出反而是那種經濟交換之外的賤命才是最貴重的禮物,而安東尼奧一旦死亡,將決定了禮物的不可償還性及巴賽尼奧永恆的虧欠。

   反觀夏洛克這位只知道一報還一報,只會追求「貨出去、人進來、發大財」的投機商人,他凡事錙銖必較,一定要求酬賞,或等值的回報。如此斤斤計較、事事以經濟交換「發大財」為依歸的個性,自然使夏洛克缺乏禮物贈與者相互回報的美德,而且也看不到「發大財」背後所隱藏的危機。當他要求安東尼奧回報他「一磅等值的白肉」(an equal pound of flesh)(中譯:34 Act I, Scene III),除了彰顯他凡事求回報的個性,也道出在追求經濟交換商人缺乏對人包容的長遠態度!對夏洛克而言,當他把安東尼奧當成「一磅等值的白肉」要求交換時,他就把人轉化成商品。人對他而言,是如同商品能交換,但其生命意義、尊嚴與自由卻是不重要的,因為他最終的目標是「貨出去、人進來、發大財」。同樣道理,當夏洛克遍尋不著帶走價值連城金剛鑽的女兒時,他唯一的希望並不是女兒的平安,他只希望女兒能死在自己的腳下,好讓他找回他的財寶,讓他「發大財」,他說:「我希望我的女兒死在我的腳下,那些珠寶都掛在她的耳朵上. . . 那些銀錢都放在她的棺材裡!」(Act III, Scene I)。所以就女主角所假扮的法庭博士嘉德鮑而言,夏洛克這種錙銖必較的行為,更進一步代表禮物的死亡 (represent the death of the gift)(Godbout 179),再者也切斷他與禮物接受者之間的情誼,使他自己看不到他正一步步地踩踏威尼斯律法紅線,在法庭上公然宣布自己索命還錢的意圖。那位只在乎「發大財」的夏洛克,看不清人的性命與社群關係才是整個交換系統中重要的關鍵,所以當他得不到錢財時,他就執意要求安東尼奧回報他「一磅等值的白肉」,以為用威尼斯人的生命能換回他心愛的錢財。夏洛克這種「發大財」的盲目追求,最終使自己犯下殺人罪嫌,當庭成為一名囚犯,不但讓他差點失去生命,更瞬間失去所有的自由與財產。

綜觀全文,以「禮物交換經濟」為基礎的社會運作中,夏洛克所推動的交換經濟,是以「獲利」為燃料,以「發大財」為依歸;然而威尼斯商人(包括安東尼奧及巴賽尼奧),追求的是「利益」為輔,「友誼」為主的交換,而對女扮男裝的鮑細霞法庭博士而言,她∕他則是把「利益」放一邊,把追求自由、開放的「友誼」為禮物交換基石,只有追求以人為主的自由與開放的交換才能讓「珍理」或「真禮」出現。筆者認為禮物交換乃是莎翁筆下人際及社會活動之重心;莎翁似乎在百年前英國社會中洞察此一禮物交換原則真諦,因此,在莎翁的巧妙安排下,《威尼斯商人》似乎在暗示著讀者,經濟交換中,我們絕不可因為只要能「獲利」、「發大財」,就可以犧牲收授禮物的任何一方,若因為追求「發大財」而讓禮物意義消失,那麼禮物將無法被贈與或回報,也因此終止了禮物交換的流動性,造成災難性結果。回到現實生活中,我們看待國家的政治人物更應審慎評估,若真的出現那種只在乎眼前拚經濟、發大財、賺大錢的政治人物,那我們選民們就有可能在這種政治人物的帶領下,接受夏洛克般的下場,只不過,現實生活中所賠上的會是國民、社會、國家的所有財產、經濟與自由。
 

Works Cited:

Derrida, Jacques. The Gift of Death. Chicago & London: Chicago U of Chicago P, 1996.

Godbout, Jacques T. “Gift, Market, Disinterestedness.” The World of the Gift, Trans. Donald Winkler. Kingston: McGill-Queen’s UP, 1998

Mauss, Marcel. The Gift: Forms and Functions of Exchange in Archaic Societies. Trans. Iann Cunnison. London: Cohen & West, 1970.

莎士比亞。《威尼斯商人》。朱生豪譯。《莎士比亞全集》。世界書局,1998。


[1]此一觀念出自於賽菊蔻的「男人之間」(Between Man)一書(1985: 1-4)中,她談及「男同性情誼」(male homo-social desire)乃出自於男性間的權力慾望關係,男性藉由同盟建立相互依賴的團結默契,使得女性成為男性受益的工具,最後為男人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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